生命在爱和奉献中延续

2015 年 2 月 6 日3910

  2013年4月3日清明节缅怀活动,遗体和器官捐献者家属献花。

  厦门市遗体与器官捐献纪念园纪念雕塑。

  遗体与器官捐献纪念碑。

  编者按

  不久前,歌手姚贝娜捐献角膜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更多人在惋惜她不幸离去的同时,为她捐献眼角膜、让他人获得光明的大爱而感动。事实上,在厦门,同样有许许多多充满爱心的力量围绕着你我:他(她)们有的生前就自愿登记捐献眼角膜等组织及器官、遗体,有的虽匆匆离去但家人代为捐献行善举……他(她)们用行动让生命在爱和奉献中延续,他(她)们是美丽厦门最感人的一道风景线——生命救助特殊志愿者。

  文/本报记者 陈镌娟 通讯员 吕高龙

  图/市红十字会提供

  五年前,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始在十个省市试点,厦门位列其中。而早在2006年,我市就开展了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工作,并为之后开展捐献试点奠定了扎实基础。

  今天,厦门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捐献工作,无论是登记者、捐献者数量,还是捐后救助、缅怀纪念等各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前列:已有87人捐献遗体,59人捐献眼角膜,实现器官捐献10例。已有748人登记遗体捐献,778人登记器官捐献, 59人捐献眼角膜。

  2010年开展捐献试点后,我市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下设市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运用办公室,分别挂靠市红十字会和市卫计委,市红十字会承担了全市人体器官和遗体、组织捐献的宣传、登记、缅怀纪念、救助等工作:

  ●宣传动员:在“5·8”世界红十字日期间,广泛开展宣传、普及知识活动,提高公众知晓率;市红十字会网站开设“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专题网页”,宣传政策法规、信息动态,为公众了解相关知识提供平台;在人流密集地段设立宣传栏进行专题宣传,增加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制作知识手册,介绍遗体与器官捐献流程及相关知识,方便群众查阅。

  ●捐献登记:捐献者生前自愿登记捐献,捐献者丧失意识或去世后家属代其进行器官捐献登记。目前,一般必须由捐献者的父母、配偶、成年子女才能代捐献者做出器官捐献决定。市红十字会还开辟遗体(器官)捐献在线登记,公众可通过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http://www.zjjv.com///life/register.asp)提交登记信息,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完成捐献事宜。

  ●见证捐献:市红十字会负责联系市卫生部门、移植医院、厦大医学院等,协调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捐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见证器官捐献过程。

  ●捐后救助、缅怀纪念:市红十字会建立了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和眼角膜捐献救助基金,对家庭困难的捐献者家人进行必要的慰问和关怀、实施社会救助;奖励眼角膜捐献者家庭,对已办理眼角膜捐献登记手续的志愿者提供免费眼部健康检查。自2010年起,每年清明节期间,市红十字会都组织捐献者家属、遗体和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等,在遗体与器官捐献纪念园举行纪念缅怀活动,表彰自愿捐献者的人道主义精神。

  缅怀

  (截至2015年1月30日)

  厦门部分已捐献遗体人员:

  阙晓梅、陈安尼、蒋子英、董维武、郑仁贵、何丽琬、郑锦荣、潘天元、刘颜环、杨选恭、周家胜、杨跃进、赵雷、孙金灿、孙亚娥、邱俊卿、黄存仁、吴美卿、吴杰、芮鹤九、陈如栋、田皓洲、林祖民、黄吉平、孟凡强、王双山、徐秀桂、李正军、陈冬红、黄淑贝、白丁才、庄奕华、任伋、陈月芬、郭玉珍、王元、杨秀珍、陈景星、陈水扬、林茂龙、孙在秀、周寿康、陈世财、赵玉艳、王宝卿、林亚芬、张在、廖六军、胡月英、刘锋、吴绍水、宋水源、郭潭英、林朱达

  厦门部分已捐献器官(含眼角膜)人员:

  阙晓梅、蒋子英、郑雅英、何丽琬、阮查某、赵雷、余志顺、吴杰、芮鹤九、陈如栋、田皓洲、林祖民、黄吉平、何琳、李正军、陈冬红、黄淑贝、王俊杰、庄奕华、陈月芬、王志航、安跃明、陈景星、蒋舜哲、陈凤娥、孙在秀、周寿康、赵玉艳、张松、汪煌圣、林亚芬、张在、廖六军、李佳鑫、叶素卿、胡月英、刘锋、吴绍水、匡素兰、宋水源、郭潭英、林朱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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