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

2014 年 12 月 21 日4630

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

时间:2014-12-16 11:34:00.0

关键词:

进口产品

2014-12-16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司函

 

   

  质检检函〔2014〕310号

   

  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关于埃及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期,埃及出台新措施,要求进口产品必须符合埃及标准,不符合埃及标准的产品将禁止入境甚至被退运,没有注明埃及标准号的检验证书将不能通关。

  为维护我国对埃及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2014年12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与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进行了严厉交涉,埃方同意将这项措施推迟到2015年1月1日实施,并承诺要求埃及进口商必须向中国出口商提供埃及标准。

  请各地检验检疫局通知当地生产企业、贸易商以及行业协会,高度重视埃及进口产品清关新要求,充分利用2015年1月1日前这段过渡期,千方百计搜集所经营出口产品的埃及标准,配合检验检疫工作,避免出现滞港和退运等不必要的损失。

  出口商和生产企业可以登录埃及进出口监管总局网站http://http://www.zjjv.com///index.htm,下载国家质检总局搜集到的埃及标准目录,参考使用。我司正在向埃及方面索要埃及标准文本,一旦获得将及时向出口商和生产企业提供。

  我司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迅速向企业宣传有关新要求,为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特此通报,有效期1年。

   

   

   

  质检总局检验司

  2014年12月3日

   

  推荐阅读:欢迎关注食品商务网微博,

聚焦进口食品、休闲食品、红酒、白酒、乳品、食品机械、食品添加剂、饮料、保健食品等最新行业大事件!网址:http://http://www.zjjv.com///spsw

  

责任编辑:娜娜

顶一下(0)

踩一下(0)

发表评论

温馨提示:请阅读并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您对文章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 持有异议,请与本网资讯频道联系。联系电话:0571-85120488

上一条:天津大沙河市场:上周蔬菜均价每公斤2.71元下一条:质检局:部分净水器进出都是自来水

相关资讯:

相关热点: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