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白沙村村支两委贪腐窝案,镇政府回复光说不做
胡忠威书记,邓光吕县长,给点光吧!新化摸不着天,看不见地,黑暗啦!
2014年3月17日,新化县游家镇白沙村民主理财小组向新化县纪委实名举报该村村支书李孟雄涉嫌重大经济问题以及村财务相当混乱一事,详情见<<红网-百姓呼声>>"新化县游家镇白沙村支书挪用公款http://http://www.zjjv.com///PeopleShow.asp?ID=2147117"、"新化县游家镇白沙村支书主任贪腐,县纪委处理至今无结果http://http://www.zjjv.com///PeopleShow.asp?ID=2179677"两贴。
亲爱的网友,帖子发出后,游家镇人民政府作出了一个回复说:"新化县游家镇白沙村支书李孟雄挪用公款,确有此事,案件已移交至检察院立案查处".然而,当举报人去检察院查询时,检察院一位龚姓检察官说:"案件并没有立案,只是把材料从农村工作部调过来看看。至于能不能立案,还要看有些证据有没有,最迟在10月初有结果".可国庆节过后,打电话咨询问龚检察官时,他说案子暂时搁置,何时立案,能不能立案,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在这里,敢问你们这些青天大老爷们,你们拿着朝廷的俸禄,本该你们份内的事,你们却推来推去,案子像踢球一样,至今没有处理结果.你们一句话,我们跑上又跑下,你们调查案件用的是公家的银子,我们举报案件掏的是自己的腰包,你们有良心吗?你们是不是在等当事人的什么呢?
游家镇人民政府,你们的回复是"确有此事,案件已经移交检察院立案查处",白纸黑字,是真的吗?你们出来回复呀!难道人民政府也撒弥天大谎?如果真的立案了,为什么还让一个嫌疑人继续当村官呢?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吗?我们不知道你们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的有关条款,新化县纪委应该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我们有权知道结果.虽然我们对专业的法律问题不懂,但反腐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新化县纪委监察局在9月24日发布的"关于我县十起村(社区)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中还冠冕堂皇的说:"县纪委、监察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层办案,各乡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惩治腐败零容忍,对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难道你们说的一道,做的又是一道?我们只是请你们下来,到群众中来,把事情调查清楚,有问题,依纪依法处理。没有问题,给我们说明白,也还他们一个清白。难道一桩事情非得某某领导批示,非得媒体记者介入,非得村民群众集体上访,非得举报人采取极端方式,你们才肯办理吗?通过正常的信访程序不行吗?只求你们这些当官的大老爷们回答一下,我就不信中国没有好官,没有有良心的官,我们期待好官、清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