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市挂绿新城安置新社区(一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
增城市挂绿新城安置新社区(一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3】107号批准,广州景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增城市挂绿新城安置新社区(一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单位:广州景业投资有限公司
:020-82613992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020-82627566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四、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内容、招标控制价
2、招标内容:增城市挂绿新城安置新社区(一期)建设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项目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具体检测数量按实结算的方式。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与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4、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30.783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发布公告及投标报名
1、报名及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 10月28日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 11月3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00 。(节假日除外)
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放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http://http://www.zjjv.com//);
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报名费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公告第四条招标内容),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4、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八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十、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由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具体要求按照中共增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和增城市监察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工程项目投标人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增纪发[2012]11号)实行,详情请登录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景业投资有限公司,电话:020-82613992,地址: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21号。
十三、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ttp://www.zjjv.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http://www.zjjv.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景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附件一: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施工、监理工作。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