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镇龙启园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2014 年 9 月 9 日4730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镇龙启园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1.2 工程位置:九龙镇龙村南部

1.1.3 设计范围:启园路位于九龙镇龙村南部,路线为南北走向,北接镇龙大道(广汕公路),南接规划府南路,全长约427米。该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50km/h,道路红线宽度40m,部分展宽段为47m,双向六车道。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照明、电缆管沟、交通工程

1.1.4 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电缆管沟、█绿化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开发改[2014]11号、穗开发改〔2014〕17号。

1.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量清单编制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或以上资质。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路桥或道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道路或路桥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或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关于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萝岗区建设和市政园林局网站(http://http://www.zjjv.com///bljl.aspx)上公布名单为准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4年月日 10 00 分至2014年月日15 30 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3.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http://www.zjjv.com/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5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4 费用

1.4.1 工程设计费收费基价暂定为:88.785万元。(按本工程建安费:2538万元为暂定基数)。设计费报价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见附录5)进行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3万元;

2万元;

1万元;

0.5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方案设计补偿费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对所有投标人均不作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2013]615号)、《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穗开建管[2014]1号)文件精神制定的综合单价执行,各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报价方式(见附录6)进行报价,岩土工程勘察费最终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1.4.6 1.4.3-1.4.5三项费用限额合计: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方案修改意见后1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5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http://www.zjjv.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5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6.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8068153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80号创意大厦

1.6.7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由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申请涉及外国国籍人士的个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则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受理查询)于该项目招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10年内(单位营业期限不满10年的即按单位营业执照成立日期起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部门关于〈关于印发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等五部门《关于在我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的通知》(穗萝检[2013]5号)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网站“办事须知”栏目《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科学城创意大厦

1.7.3 联系人: 祝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28068153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 广东宏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507、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123号建设大厦

1.8.3 联系人: 吴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61078085、13437827408

1.8.5 传真号码:020-61309989

1.8.6 电子邮箱:hongmaozb@163.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1.9.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58

1.9.4 网址:http://http://www.zjjv.com//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55广州市萝岗区九龙大道中新广州知识城展厅二期二楼208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110307

1.10.4 传真号码: 020-82110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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