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现正热招

2012 年 9 月 28 日6590

广商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热招,7月1-14日网上报名,7月15-18日现场确认。

附:招生简章和报名方式。相关表格可在http://yjsc.gdcc.edu.cn/xwzx/xwxx.asp?id=2698下载

广东商学院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

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广东商学院是广东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在华南地区高校和全国财政政法类院校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广东商学院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经过十七年的建设,在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已成为广东省乃至华南地区重要的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热烈欢迎广大在职人员报考我校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职人员,主要包括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人员以及其他各单位的法律工作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1)进行资格审查;其他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网上报名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月15-18日现场确认。(具体报名方法见附件2)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科目为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两门。其中英语满分100分(英语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试卷不含听力测试),专业综合考试满分300分。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初试时间:

2011年10月29日 08:30-11:30 专业综合

2011年10月29日 14:30-17:00 英语

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环节,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面试时进行。复试时须带齐下列资料:

1.资格审查表。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政法系统的考生还需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参考书目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版)。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和确定,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

六、学制学费

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三年,每学年学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0元,三年共计人民币36000元(不含教材、食宿等费用)。

七、课程设置

必修课: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等,

选修课: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经济犯罪研究、司法鉴定、法律谈判等。

八、联系方式

广东商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老师:020-84096231)http://law.gdcc.edu.cn

广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老师:020-84096846)

http://yjsc.gdcc.edu.cn/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编:510320

附件2: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先通过互联网登录到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3,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相关学位和学历证书及在网上报名获得的网报编号到广东省学位办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身份核验,缴纳考试报名费和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等手续,具体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见附件4,逾期不再办理。
  (二)广东省的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14日,网址:http://xwb.gdhed.edu.cn。现场确认点有3个:

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文体活动中心、

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

③深圳市南海大道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处)。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5-18日,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现场确认点的所在城市,也就是考点的所在的城市,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成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获得网报编号的报考者报名;只在网上报名而未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三)根据学位办[2011]28号文件,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规定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和外籍护照。
  根据《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务院、中央军委第510号令,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从事有关社会活动,需要证明公民身份的,凭居民身份证证明;执行任务、办理公务、享受抚恤优待等,需要证明现役军人或者人民武装警察身份的,凭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身份证件证明”。因此,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报名参加此项考试,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否则不予报名。
  在报名期间无法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报名考生,可采用预报名方式用现有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缴费,但考生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5),承诺于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届时不能兑现承诺者,预报名无效,不能下载准考证,不许其入场考试,所交报名费不予退还。各考区须在10月10日至12日期间统一安排此类考生的身份证件信息修改和确认工作,并在10月13日前将更新后的考生信息通过网报系统上传。
  广东省学位办于10月16日将报名考生的准考证信息公布在省学位办网站上(http://xwb.gdhed.edu.cn),请考生于10月28日前自行上网下载准考证,不再另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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