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政策说明

2014 年 7 月 19 日3190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政策说明

招生说明:

1.校区有地域优势:学院校区现位于福州市中心,鼓楼区福州软件园内,交通便利,环境优美,与福州大学合作办学,共享福州大学优质教育资源,人力物力资源丰富,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未来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学历国家承认:学院招生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学院颁发国家电子注册,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3.多途径促升学:学院学生在大三下学期,可参加福建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考试通过后可进入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等福建省内的本科院校就读。2011年学院学生参加福建省“专升本”考试的录取率为26%,2012年为46.98%,2013年为51.98%;2014年为45.24%。学院还鼓励学生在校期间修读学院与省内各大本科院校联合举办“专升本”自学考试,考试通过后可获得相应院校的自考本科文凭和学位证书。

4.可降80分录取:学院在各批次录取时,凡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可享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降50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根据规定,考生在征求志愿一志愿填报我院的,最多还可以降80分录取;艺术类考生可享受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降20分录取。

5.可申请调整专业:凡一志愿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如对原报考专业不满意的,可申请进行专业调整

6.助学有保障:凡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相关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免息贷款;我院学生在校期间还可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2500-8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各类奖助学金。奖、助、学金的总体覆盖面高达20%。

(请预报考我院的考生,登陆我院高招预报名系统(http://www.zjjv.com//zxbm.asp),我院将第一时间与考生联系录取情况)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