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

2014 年 6 月 20 日4410

  2014年6月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将于6月21日、22日进行,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6日-20日(打印入口>>),中华会计网校特整理“2014年6月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须知”,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网校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120分钟,其中前10分钟为拍照时间。

  二、试题类型及分值

  单选题60题,每题0.5分;

  多选题50题,每题1分;

  判断题40题,每题0.5分;

  试卷总分100分。

  三、考场纪律

  (一)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

  (二)考生务必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指定考场,进行现场照相。进入考场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可凭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属无效),监考人员将核对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照相后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三)考生拍照进入考场至考试结束前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如考生有特殊原因需要暂离考场,必须有监考人员陪同,且返回考场时必须重新采集考生照片。如遇考生不服从监考人员安排,监考人员有权判定考生违纪。

  (四)开考20分钟后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的,视为缺考;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桌面上只放置演算笔、准考证、身份证及草稿纸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一律按监考人员要求存放在指定地点。考试期间未经监考老师允许,考生不得取用已经存放的个人物品。

  (六)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将手机置于关机状态,如果发现考生有翻看手机的情况,监考老师有权判定为违纪。

  (七)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

  (八)考生遇到问题应举手示意,得到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询问。

  (九)考生因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报告监考人员。

  (十)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十一)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对考试试题内容有保密的义务。所有考试的试题内容,均属于中国证券业协会版权所有,考生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四、违纪处理办法

  (一)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资格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二)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老师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2、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4、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5、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7、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8、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三)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1、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3、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4、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5、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的;

  6、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7、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四)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以上违纪违规行为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并可注销该从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一)如出现下列情况,考试组织机构将安排补考:

  1、考试时考试机出现故障,开考后超过60分钟仍不能进行考试;

  2、考试系统突然中断,经考场技术人员处理仍无法恢复原有信息的;

  注: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得离场,如因个人原因,在此时间段内擅自离场,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服从考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发生纠纷时,可向考务机构(ATA)反映,但不得影响考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试的正常运行。

  (二)补考场次原则上安排在当天下午最后一场考试结束后同一考点进行;

  (三)因不可抗力影响补考无法在当日进行时,补考将另行安排。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在网上公告具体补考时间,有关考场负责电话通知考生。考生也应坚持在10天内每天浏览协会考试网页,获取补考通知;

  (四)答题时,因软件冲突等原因造成考生实际总答题时间延误,考生可在事情发生时即时向考场提出补时要求;考试组织机构也可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安排补考。考生在当时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考试正常。

  六、成绩发布及核查规定

  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申请成绩复核服务,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成绩复核仅限于检查、核加各类题目的正确率、已得分数的计算、合计以及登录是否有误,成绩复核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不得再次复核。申请办法如下:

  (一)考生登录http://http://www.zjjv.com//.cn/page/step1.asp

  (二)详细填写申请信息

  (三)在线支付服务费用(20元/科次)

  (四)致电021-61651128*客户服务(信息核实),确认已经缴费。

  (五)ATA在10个工作日内用挂号信方式寄出成绩复核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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