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2014年度连山县境内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项目
2014年度连山县境内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对2014年度连山县境内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835-1400G25G0091)46个标段的河砂开采权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符合资格要求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上帅镇:
第一标段:白庙潭河段砂场,连官桥上游150米至50米,共约100米,年采砂量1000m3,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二标段:中英爽二级电站桥砂场,中英爽二级电站桥下游50~150米,共约100米,年采砂量1000 m3,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标段:上帅埂电站砂场,上帅埂电站上游200米开始往上游200米范围,共约200米,年采砂量1200 m3,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禾洞镇:
第四标段:鱼跳砂场,鱼跳电站坝上游400米至上游2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500m3, 共约20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五标段:茶洞村前河段砂场,满昌桥下游200米起至下游8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8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六标段:茶洞村前砂洲河段砂场,满昌桥下游310米(小巴蕉处)至下游200米范围内,共约200米,年采砂量1500m3,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七标段:满昌桥头砂场,铺庄水接禾洞河合水口处铺庄水口起至铺庄水上游6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500m3, 共约6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八标段:铺庄砂场,铺头街村边河段杨朝宽房子旁边河道桥上50米处往上60米河段,年采砂量300m3, 共约6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九标段:满昌庙角砂场,铺庄水尾砂场分界线往上至铺庄河与贺冲河接口处,年采砂量300m3, 共约100米,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十标段:杉木岛砂场,禾海电站陂头上50米至大皇庙桥往下130米止,共约80米,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8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小三江镇:
第十一标段:大利一级电站库区砂场,大利一级电站库区桥上游100米开始,至桥上游500米,年采砂量2000m3, 共约40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十二标段:治平电站库区砂场,治平电站坝上游50米开始至天堂冲冲口止,年采砂量2500m3, 共约25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十三标段:合水电站坝下砂场,合水电站坝下300米开始至电站坝下400米,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10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十四标段:加田电站尾水砂场,加田电站尾水至高联电站尾水下,年采砂量5000m3, 共约600米, 允许使用挖沙机、洗砂机不超2台。
第十五标段:振龙陂砂场,振龙陂上游150米至上游300米,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150米,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十六标段:高联电站砂场,高联电站陂头上游50米开始至上游200米处,年采砂量1500m3, 共约150米,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十七标段:南湖电站水库头砂场,南湖电站水库桥开始至上游100米处,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100米,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永和镇:
第十八标段:上草仙人桥电站上游松香厂河段砂场,仙人桥电站尾水上游200米开始至
上游2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500m3, 共约200米,允许使用挖沙机、洗砂机不超2台。
第十九标段:红阳水石坎陂上游砂场,石坎陂上游30米开始至上游5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500m3, 共约20米,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二十标段:大富山塘口河段砂场,大富山塘口河段公路边横跨河道水管下游50米起至下游15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500m3, 共约100米,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二十一标段:大富上径水拱形坝陂头上游砂场,大富上径水拱形坝陂头上游20米起至上游5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700m3, 共约50米,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二十二标段:鹰阳关万里平桥砂场,万里平桥上游50米起至上游3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300米,允许使用挖沙机、洗砂机不超2台。
第二十三标段:大富管理区日落埂陂头砂场,日落埂陂头上游50米起至上游200米止,年采砂量500 m3, 共约150米,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吉田镇:
第二十四标段:三水口步头村河段砂场,三水大桥下游300米起至下游步头村30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5000m3, 共约300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二十五标段:三水牛角村河段砂场,牛角村铁锁桥下游50米起至下游磨手滩20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3000m3, 共约200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二十六标段:三水口下必村河段砂场,联合村下游庙冲村(火门口)起至下必口村大冲电站20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5000m3, 共约200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二十七标段:三水豆腐水大湾河段砂场,吉田河旺南豆腐水村公路下大湾工棚(对岸果园下游30米)起至下游1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100米,允许使用挖掘机、洗砂机不超2台。
第二十八标段:吉丰电站库区大沙洲河段砂场,污水处理厂下游人行便桥下300米起至下游3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2000m3, 共约30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二十九标段:高级中学对出下游合水口河段砂场,沙田河接吉田河合水口下游20米起至下游10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100米, 允许使用抽砂船仅限1台。
第三十标段:沙田官陂陂头河段砂场,官陂陂头上游20米起至上游5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400m3, 共约5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十一标段:下冲口至水岛砂场,污水处理厂交通桥下游100米开始至桥下下游300米(小芭蕉处),年采砂量1500m3,共约200米,允许使用挖掘机仅限1台。
太保镇:
第三十二标段:百顺电站库区砂场,百顺电站陂头上游200米起至上游15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200m3, 共约15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十三标段:太保旧城大岛陂头上游河段砂场,公路边横跨河道水管下游50米起至下游15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400m3, 共约15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十四标段:北川电站尾水下游河段砂场,北川电站尾水起至人行便桥上游10米至6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500m3, 共约5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十五标段:太保电站陂头上游河段砂场,太保电站陂头上游20米至上游4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500m3, 共约2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十六标段:太保电站陂头上游四方凳河段砂场,黑山水接山口水合水口处起至下游3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500m3, 共约3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十七标段:黑山村山塘古松树河段砂场,公路边古松树上游拦砂坝起至上游8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600m3, 共约8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十八标段:黑山村山塘陈志福房屋对出河道砂场,陈志福房屋对出河段6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800m3, 共约6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三十九标段:莲塘猪场对出河段砂场,莲塘猪场对出河段拦砂坝起至上游4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400m3, 共约4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四十标段:横水电站陂头上游河段砂场,莲塘电站尾水起至下游30米范围内(横水电站陂头上游20米起),年采砂量500m3, 共约3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四十一标段:马宗陂头上游河段砂场,马宗陂头上游20米起至山口电站尾水8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600m3, 共约8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四十二标段:山口电站对出河段砂场,山口电站尾水起至上游排水口30范围内,年采砂量300m3, 共约3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四十三标段:双木陂上游河段砂场,双木陂上游20米起至人行桥50米止3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300m3, 共约3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四十四标段:龙眼陂上游河段砂场,龙眼陂上游20米至上游6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4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四十五标段:长吉冲河段1号砂场,323国道涵洞口上游30米起至上游50米范围内,年采砂量1000m3, 共约2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第四十六标段:长吉冲河段2号砂场,竹盖山“二广”隧洞对出护坡起至下游50米河段范围内,年采砂量300m3, 共约50米, 允许使用抽砂机仅限1台。
二、河砂开采期限
三、资格要求
3、2010年以来没有违法采砂纪录(以广东省水利厅、清远市水务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务局登报或网站记录公布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采砂作业工具承诺书;
5、采砂工作人员须为投标人所属职工,相关人员身份需提供社保、医保证明(法人机构投标适用);
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允许其成为一个标段或多个标段的中标人,即可以兼投兼中。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机构参加投标的:
(1)清远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下载地址:http://http://www.zjjv.com///Item/Show.asp m=1&d=2687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人报名);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委托人报名)。
2、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的:
(1)清远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下载地址:http://http://www.zjjv.com///Item/Show.asp m=1&d=2687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委托人报名);
(6)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授权委托人报名)。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个体工商户投标报名须投标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指模,报名时应提交原件验核。
五、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4年5月19 日至2014年5月23日;报名和洽购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5月19 日至2014年5月25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地点:连山县吉田填广德大道新电视台右侧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楼。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民营经济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电视台;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http://www.zjjv.com///);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http://www.zjjv.com///);
七、咨询联系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6632
联 系 人:何小姐、苏小姐
联系电话:0763-3217888
传真:0763-3783695
招标代理: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附件: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2014年度连山县境内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招标项目第标段 招标编号:0835-1400G25G0091
投标单位名称:_______(盖章/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按指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_______________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___________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法人机构参加投标
1
清远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册)
原件核查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查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5
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受托人报名)
原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受托人报名)
原件核查
自然人参加投标
1
清远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册)
原件核查
3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原件核查
4
自然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核查
注: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报名提交资料要求”中核对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报名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5.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报名不合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