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消费维权的“上虞特色”

2014 年 3 月 20 日4940

  近年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创新维权方法,发挥多方力量,协调内外关系,整合维权资源,拓展维权网络,借鉴“枫桥经验”,深化“万象模式”和“世贸模式”,确保快捷高效解决消费申诉,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2010年4月设立“网络实名和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倡导几家大型商贸企业在上虞本地热门论坛(http://http://www.zjjv.com///)的“上虞投诉吧”栏目设立“网络实名和解员”,通过网络及时与申诉人进行沟通,在营业时间保持在线,第一时间对消费者的网上申诉作出回复。该局为此专门制定了《上虞消费纠纷网络实名和解规则》,以“三个到位”和“五个统一”为抓手,规范工作流程,解决消费纠纷。截至2013年11月底,响应“网络实名和解”的商家逾568户,受理各类消费投诉10517余件。

  2011年9月27日开通“消费维权教育点点通”平台。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保委的指导下,上百·万和城开通了“消费维权教育点点通”平台(http://http://www.zjjv.com///index.asp),该教育平台以电子触摸屏的形式设置在上百·万和城醒目位置,集消费教育、消费维权、企业自律等功能于一身。“消费维权教育点点通”的开通,满足了消费者自助式维权、自助式教育的需求;实现了商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质的要求;提升了监管部门扩大消费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普及面、化解消费维权纠纷的社会参与度、知晓度的工作水平。

  2011年9月30日成立服务业预付式经营者诚信联盟。预付式消费是消费申诉的热点,同时也是监管的难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创新社会管理,以“财产信用担保”为核心,以成立“诚信联盟”、签订“自律公约”、进行“健康体检”、开通“预付卡频道”、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开展“公益诉讼”“六大保证”为依托,积极探索破解预付式消费监管的新途径。

  2013年7月18日开出首张行政决定调处书。消费申诉刚性调处一直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想做但又无从下手的课题。该局积极探索用行政决定来调处消费申诉,提升消费维权的执法刚性,快捷、经济、有效地处理消费申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出台了《关于处理消费申诉案件中实施行政决定的程序规定》,对确属经营者责任的十类消费申诉,作出责令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行政决定。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的消费维权权威,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成本,有力促进了经营者自觉履行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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