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残疾驾驶人可申领年度通行证

2014 年 2 月 26 日4050

  本报讯(通讯员 焦轩 记者 何会文)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下月起本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为了满足残疾人驾车出行的需要,交管部门对持有C2或C5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下肢残疾的机动车驾驶人发放专用通行证。残疾人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可带齐证件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按规定申请年度通行证。

  目前,本市下肢残疾(包括左下肢残疾、右下肢残疾或双下肢残疾)的机动车驾驶人,可携带本人残疾人证、身份证、驾驶证和代步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述相关证件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行证办公室(地址和平区湖北路10号增1号),填写《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通行证申请表》,工作人员经审核无误后,统一制发该年度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通行证。

  交管部门表示,申请人的残疾人证、身份证、驾驶证必须为同一人;驾驶证准驾车型必须为C2或C5;机动车必须为自动挡(持C5驾驶证驾驶小客车必须为残疾人专用小客车);1名残疾人只能对应1辆代步机动车,原则上代步机动车的所有人与残疾人证相同,机动车所有人为配偶等直系亲属的应审查户口本、结婚证等证明文件。档案编号由工作人员填写,与所发放通行证编号一致。

  如机动车所有人与申请人不一致,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与申请人关系证明(限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委托办理,被委托人应为申请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提交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原件。

  申请表格可在通行证办公室当场领取填写,也可由天津智能交通网下载(网址http://http://www.zjjv.com///fwzn/cjr.asp),咨询电话5886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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