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公安局警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14 年 2 月 10 日3610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的规定(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提供无欠税证明、无欠缴社保资金证明、出具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除具备上述(一)、(二)条要求外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A包:投标人必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厅公安专业装备定点单位;
B包:1.所投产品需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基于GA/T947-2011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
2.所投产品生产企业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所投产品需通过3C认证,并同时提供该型号的3C检测报告;
4.投标人是生产厂家的需具备省级知名品牌证书;投标商如非生产厂家,须取得生产厂家或其授权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C包:投标人须具有生产制式服饰资质;
D包、F包:投标人必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厅公安专业装备定点单位;
E包:1.所投设备中笔记本、打印机为非生产厂家投标,须取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所投设备中笔记本、打印机等必须是已列入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效产品。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上述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共两套(下载办法为: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http://www.zjjv.com///more.asp?typeid=439供应商库栏,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及电话)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4年2月8日-2014年2月13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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