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县江口乡西团村村民再次诉求

2014 年 1 月 5 日6330

  本人系通道县江口乡西团村村民,曾于2013.12.27日发过《通道县江口乡西团村经济林遭砍伐报警无人管》的帖子,援引:http://http://www.zjjv.com///PeopleShow.asp?ID=1823813并得到了县森林公安局的回帖,说我局经过调查,本人投诉的不符合事实,特作以下阐述:

  一,杨*久等四户核桃山管理者与山场管理者杨*本不存在任何纠纷和争议,所谓的争议经过乡政府裁决县政府复议了的,难道乡政府裁决县政府复议不作数的?!我们还放着裁决书和复议书文件呢,退一万步讲,即使存在争议,杨*本方有什么权利去阉割核桃树。

  二,回帖中:接到报警后我局县溪所民警于2013年6月4日会同江口乡人民政府武装部长去看过现场,我不知情也不排除其真实性。2013年年底杨*本方对核桃林又进行了一次彻底的阉割,一棵树都没放过。而我等四户人也于2013年年底向县溪林派报了警,并附带了十多张现场照片,而林派拖了一个多月都未出警,等待期间我等四户人先后去过林派询问和催促未果,最后我等出外打工去了,当时报警也在林派留了联系电话,到目前为止,一年有余从未收到过林派的处理结果与相关回执。那么请问:接警后一个月不出警,派出所接警后出警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吗,这不是不作为又是什么?!

  三,回帖最后一句《对阉割核桃树造成经济林死亡的法律责任另行追究》那么请问怎么个追究法,为何不见行动和落实,而回复中:相关部门调查本刑事责任嫌疑人为杨*本的妻子(一个有精神病的人)不知是相关部门调查失职还是什么,我们在县溪林派交了照片(有据可循),和事实不符。从阉割核桃树留下的痕迹(斧口)可以看出,一个女人根本留不下那么深的斧口。这是生活在农村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的。杨*本已年迈,事实证明只有杨*本的儿子杨*勇符合条件和具备这种能力。

  四,本人文化低,系法盲。所报我等四户核桃林的年产值四万元还是保守数据,那是2006年前核桃树已经被杨*本方阉割了一部分,于2007年年产值的数据。其实际年产值数据应该在五到六万元。请问:破坏经济林年产值逾五到六万元,是否达到了立案的条件,立案后派出所是否有调查取证的责任?!相关部门又是怎么做的。

  后话:我经常做梦梦到把杨*本方一家人给杀了,醒来后一身汗,发帖我说过,我是弱势群体,而我一个月二千元的毛收入维持着四口之家,上有七十多岁的老爸老妈,下有十岁的小孩,而老婆也因家庭贫困离家出走多年,本来整个家庭就是入不敷出的状态,核桃山每年能分到一万元的经济收入,对我来说那是救命的钱,阉了核桃树断了经济来源,拮据的生活如同雪上加霜,这不是把我往死路上逼吗,说到这里我眼泪都掉下来,我真的不想活了。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我发誓,我愿意用我的生命作代价,捍卫我的尊严,希望版主不要删帖,我在此立帖为证。

  做为派出所就是法律条款的执行单位,公道和正义的化身,我希望相关部门能肩负职责,维护在人民心中良好的形象,还我等四户核桃山管理者一个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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