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2012 年 9 月 5 日6740

  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简称推免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2013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提交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网上下载);

  2、获得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

  3、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三、办理时间

  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工作的时间为2012年9月5日至2012年10月30日(学术夏令营、招生现场咨询会接收外校推免生的时间以夏令营和咨询会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程序

  1、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所申请学部(学院、部)的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具体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研究生院主页/服务指南/院(系)研究生教务员)。

  2、各学部(学院、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1份《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由学部(学院、部)通知申请者本人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复试的方式、复试的内容由各学部(学院、部)确定。

  3、我校向复试合格者寄送《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

  4、取得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函的申请者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本人所在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照相、交费等手续(报名点代码请申请者到本人所在院校研招办咨询)。

  5、申请者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省招生办公章)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未获得推免资格、未办理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不予录取。

  五、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1、推免生不缴纳培养费,全部享受二等或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其中“985工程”院校推免生享受一等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优先推荐推免生进行国际联合培养。

  3、招收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学校的推免生不占学部(学院、部)和导师的招生名额(每个导师限招3人)。

  六、其它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2、本办法若与教育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的新政策为准。

  3、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4708338

  网址:http://gs.dlut.edu.cn/zs.asp

  E-mail:yanjia@dlut.edu.cn

  传真:0411-84706411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4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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