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反倾销委员会就我热轧钢板双反调查发布裁决
2013年12月19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2013年第72号反倾销公告(Anti-dumping Notice No. 2013/72),就热轧钢板双反调查发布裁决,认定我国大陆、台湾地区和印尼、日本、韩国的输澳热轧钢板存在倾销,来自我国大陆的产品(济钢产品除外)倾销幅度为22.1%;认定来自我国大陆的产品(济钢产品除外)存在补贴,补贴幅度为36.9%。澳反倾销委员会决定对上述产品征收总税率为54.9%的双反税。
济钢产品之前因倾销幅度轻微已经终止了反倾销调查,此次被认定存在补贴,补贴幅度为2.6%,免于征收反补贴税。
裁决详细情况可在反倾销委员会网站查询:
http://www.adcommission.gov.au/cases/EPR198.asp
(供稿:刘克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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