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试点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013 年 11 月 21 日4380

兴文县试点改革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2013-11-20 15:17:06
来源:宜宾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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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笔者从兴文县委农工办获悉,近日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改革试点,兴文县被确定为全省15个试点县(市、区)之一,是宜宾市唯一入围县,目前正紧锣密鼓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部分工作已结合相关部署先期启动。

试点工作将主要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房产权以及小型水利工程经营权的确权颁证和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等三个方面进行。以产权确权为核心,以土地流转为突破,以盘活资源为目的,以调整收益分配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促进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市场化,充分保障农民获得并实现长久的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此前,兴文县耕地及林地确权工作已经启动。

兴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为改革试点指明了方向,更加坚定了兴文人改革试点的决心和信心。(孙先贵)

原文链接:http://http://www.zjjv.com///minsheng/ShowArticle.asp?ArticleID=23061

(编辑 张洋 责任编辑 刘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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