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事项说明
2013年11月修订
一、人员范围:
凡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档案与工作地点在呼市的,(档案需在档案管理部门存放)的毕业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均可申报职称认定(参加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不予办理)。
二、见习期时间及认定职称级别:
全日制学历(只能申报一次)
见习期时间(从事本专业工作)
认定职称级别
专科
满一年
员级、三级教师(初中、小学)
满三年
助理级、二级教师
本科
满一年
助理级、二级教师
硕士
满半年
助理级
满一年
二级教师(师范类学校)
满二年
中级
博士
中级
需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学时
申报中级,外语、计算机需达到合格
1.从事本专业工作说明:
教师类:高校、中专、技校、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工程类或其它:建筑、公路、电子、机械、水利、农业、畜牧、水产、园林、规划、测绘、矿业、化工、轻工、艺术、群文、展览、档案、图书等。
2.认定职称级别说明:
中级:工程师、农艺师、畜牧师、馆员、三级演(奏)员、讲师等;
助理级:助理工程师、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馆员、助理讲师、二级教师等;
员级:技术员、管理员、三级教师等。
未涉及专业技术资格祥见《专业技术资格分类表》 http://http://www.zjjv.com///wbj/zhicheng/rnews.asp?id=902
三、办理初次认定职称提交的材料:
1.学历、学位原件;
2.教师类专业技术人员初次认定需提交教师资格证(除高等院校);
3.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http://www.zjjv.com//.cn)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如网上无备案,必须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学历认证。
4.二寸照片2张(近期、免冠、白底、彩色、下方标注与二代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张粘贴在“呈报表”首页照片粘贴处,一张粘贴在“电子注册备案表”右下角空白处;
5.《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一份;
6.初次认定中级职称的,须提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单;
7.博士免除职称外语、计算机,其他符合减免条件的须填写"外语、计算机减免试审查表"http://http://www.zjjv.com///wbj/zhicheng/rnews.asp?id=675)。
四、办理初次认定职称工作流程
个人下载填写《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本单位审查签署意见 → 单位录入《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 → 单位持预审花名册 (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呼和浩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五、其它说明
1.初次认定职称实行逐级审查推荐制,即市专技科只接收“直报单位”推荐的职称申报材料。
“直报单位”包括:九个旗县区、金川开发区、如意开发区,市直主管单位,城发公司、伊利集团、蒙牛集团等大型企业,驻呼自治区代评单位。
2.“直报单位”专人负责整理、汇总本单位(本地区)初次认定职称申报信息,按要求填写《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到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材料(以网上通知地点为准)。
3.审验原件时,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4.次年网站发布证书领取通知,申报单位按申请途径,经主管旗县区人社部门或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证书。
5.见习期满,未提出初次认定,但一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申请年度起,结合实际可追溯2年认定。
6.无收费依据,免除费用。
六、申报时间
2013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周六日不上班)报送时间至周二
地 点: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奈伦国际B座13楼1308室
EMAIL:zhuanjike@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