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建住房 邻居有意见

2013 年 11 月 9 日5460

村民建住房 邻居有意见

2013-10-31 20:40:25
来源:宜宾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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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晚报新闻热线接到翠屏区李端镇翠南社区居民刘某反映称,居民杨某在改建住房时,有不按场镇规划乱建的嫌疑,而且影响了邻居生活。

10月27日,记者来到杨某的建房现场。这是一幛二楼一底的住房,主体已经基本完工,几名工人正在进行内装修。该幢楼房修建的位置,靠近街边,占地面积约两三百平方米。

居民刘某说,他住的宿舍就在杨某房子的后面,杨某修的楼房挡住了他宿舍的光线。

杨某的妻子李某告诉记者,他们修建的住房是经过了社区允许和规建部门批准的,并不是乱修乱建,也没有影响别人。

李某说,当地规划部门只是要求他拆除后墙阳台上的一根砖柱,他们还没有来及拆除。

29日上午,记者与该社区书记罗军取得了联系。罗军说,杨某是从农村到场镇来购房居住的,其购买的原是砖瓦结构房屋,时间久了已经成为了危房。为了安全起见,社区同意该户对房屋进行改造。杨某的少数邻居对改建产生了意见,以影响其居住条件为借口,要求杨某出钱,不然就要拆除修建的房屋。为此,双方发生了纠纷,社区也协调了3次。最后,杨某作出了让步,二楼退了两米进行修建。

李端镇规划办相关人员张功林说,杨某改建的住房与政府宿舍楼相邻,其底楼后墙的确与宿舍楼靠得近。

宿舍楼仍住了少数人员,他们反映修房挡了光线,规建部门便向杨某发出停建通知。但后来,杨某在修建二楼时,已经作出退让,不影响住户的生活了。张功林说,停建通知中只是责令其拆除顶在政府宿舍楼上的一根砖柱,杨某改建的这幢楼房不属于乱建。(晚报记者向伟)

原文地址:http://http://www.zjjv.com///minsheng/ShowArticle.asp?ArticleID=22777

(编辑 杨艳 责任编辑 王晓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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